关于接受段玺同志辞去商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3-05-28 来源:区人大人代工委
浏览字号:小中大
打印
关于接受段玺同志辞去商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各镇人大主席团、办事处人大联络组:
经商洛市商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2013年5月22日审议决定:
接受段玺同志辞去商州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并向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备案。
特此通知
商洛市商州区人大常委会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代表辞呈决定
送:区委,市人大,市检察院
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人武部政工科,大荆镇,区人大主任、各副主任、各委员、各委(室) 档(二)
|
上一篇:
关于张丹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金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