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代表视察我区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1-06-02 来源:商州区人大财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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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31日在商州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
商州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杨敏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11年工作要点安排,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结实带队,区人大财经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常委会委员何浩发、曹建国、石挡婵、冀智勇等同志组成视察小组,从4月19日至4月20日,对我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情况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视察的基本情况
两天来,视察组先后深入到北宽坪镇小宽坪村、郭湾村、杨峪河镇上赵塬村、下赵塬村、陕西金源酒店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商洛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洛市塑料厂、商洛市商州区东梓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共两个乡镇4个村组和4家企业,通过现场察看、走访了解、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组织座谈等形式,就全区近年来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听取了视察点上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的汇报,并邀请基层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座谈。同时,视察组还全面听取了区统计局局长冯丹青同志所作的《关于<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委员们就全区贯彻执行《统计法》情况进行了评议发言。大家对全区贯彻执行《统计法》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今后如何进一步搞好全区统计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副区长王宇鹏、贺发涛参加了汇报座谈会,并对统计部门今后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统计法》在我区贯彻执行的主要做法及其成效
视察组认为:自《统计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区各级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省、市、区关于统计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商州为目标,在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优化统计服务水平,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统计工作任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比较详实的数字依据。其做法和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广泛深入开展了《统计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区重视统计工作的舆论氛围基本形成。《统计法》颁布以来,特别是新修订后的《统计法》颁布实施后,我区各级政府及其主管部门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商州的高度,在《统计法》的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一是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了广播、电视、报纸、标语、挂图、宣传单等媒体和形式对《统计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北宽坪镇在“五五”普法期间,共印制统计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6000余份,向全镇领导班子成员、各站所及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发放。杨峪河镇利用“村村通”广播的优势,把统计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各村组。区统计局为宣传新修订的《统计法》还开展了专项宣传活动,共在全区发放宣传挂图5000余份,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5000余份,并出动了宣传车,还与市局联合组织开展了“统计法宣传日”活动,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结合“五五”普法,通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等方法,坚持经常性地对各级、各单位领导进行统计法制教育。三是在广大统计人员中开展统计普法宣传。通过举办统计法律知识讲座,组织统计普法考试,在业务培训中增加法律知识宣传等形式,不断提高了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统计法制观念,促进了《统计法》在我区更好的贯彻落实。
2、加强了领导,健全了机构,完善了制度,统计信息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从这次视察的杨峪河镇和北宽坪镇汇报座谈中了解到,绝大多数乡镇的统计工作网络健全,都设有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且有一名主要领导主管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职责明确。各村、各站所也有相应的统计工作领导机构,住户调查点均有干部包抓,为统计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保证统计工作有章可循,大多数乡镇办事处普遍制定了《统计网站工作职责》、《统计人员权利、义务及工作职责》、《统计报表、信息报送制度》、《统计资料借阅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统计资料限期上报督办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以制度为工作标准和管理手段,全面指导各基层单位配合做好全区的统计工作。
3、加大了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促进了统计工作健康发展。近年来,区统计局始终把执法检查作为保证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把集中进行的统计执法大检查与平时的经常性执法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推进统计执法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坚决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在2010年统计执法大检查中,区统计局共组织了3个检查组,分别由统计、监察、司法部门领导同志带队,对全区30个乡镇办事处及部分区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抽查,查出统计违法行为5件,及时给予了通报批评。同时,各级统计部门还根据统计工作进展情况,结合统计年报、半年报、各种专项调查、各项大型普查等工作,定期不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目前,统计执法已成为各级统计部门的自觉行动,正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的轨道。在执法检查中,还对个别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如丹鹤酒店在2008年经济普查中瞒报能源数据的事实被省市区联合统计执法查处,罚款10000元,并在陕西省电视台曝光,有力地震慑了在统计上的弄虚作假行为,促进了统计工作健康发展。
4、基层统计人员工作认真,为做好全区统计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从源头上把握统计数据的准确性,统计信息工作站专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驻村组农户指导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确保了源头数据的质量。一是坚持报表分析与数据评估。每期报表在集中会审时,召集村级统计人员做简要质量分析和数据评估。二是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工作站职能,竭力做好横向协调。利用年初培训、半年总结、年末年报等有利时机,对农、林、水、牧、民政、财政、计生、乡企、教育、卫生、信贷等政府工作部门,由统计信息工作站牵头,统一统计口径,严把数据质量关。三是制定奖惩办法,建立统计激励机制,对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基层单位和统计人员,予以表彰奖励,以此鼓励先进,激励后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遏制了数据逻辑差错、数字无根、自相矛盾、数出多门的现象,确保了基础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和严肃性。东梓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商洛市塑料厂各班组各车间都配备有专职统计员,确保了原始统计资料的真实、及时和准确。
5、坚持依法统计,统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统计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区统计部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各项统计工作,一是依法开展了各项统计调查。除做好农业、工业、贸易、投资、社会科技、人口、城市社会经济、农村社会经济等常规性调查外,还按照中省市统一安排,先后开展了新兴产业普查、农业普查、工业普查、经济普查、基本单位普查和人口普查等大型普查任务。在开展各项统计调查过程中,坚持做到依法制发统计报表、依法整理统计资料、依法上报和公布统计数据。二是依法提供统计咨询服务。区统计局每年都有统计信息和分析报告被省市统计局局域网和区委、区政府内刊采用。三是依法推进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大力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应用先进的、科学的抽样调查方法,开展了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劳动工资、农村固定资产投资等抽样调查。通过推行抽样调查,实行超级汇总,减少了中间环节,减少了统计数字在调查、整理、上报等环节非调查因素的干扰,提高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能力。四是依法加快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步伐。区统计局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建成了内部局域网,实现了省、市统计部门之间的局域网联通。并且为30个乡镇办事处配备了电脑和打印机,并准备为其购买上统计局域网钥匙,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现代化水平。五是依法加强了对全社会统计工作的管理。为维护统计工作秩序,防止数出多门,区统计局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进行了清理,对民间统计行为进行了摸底清理,对一些统计调查的审核程序作了规范和完善。通过依法开展统计管理活动,较好地维护了统计工作秩序,促进了全社会统计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统计法》贯彻执行中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统计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区的统计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从这次视察的情况看,全区统计工作中仍存在着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统计法》的宣传还存在死角死面。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统计法制观念还不够强,贯彻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还不够高。个别经济综合部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不经统计部门批准,擅自制发统计报表,擅自公布统计数据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统计工作任务大、力量薄弱。随着统计工作任务的日益繁重,区统计局工作人员和基层统计人员数量少、工作条件差与任务重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在乡镇一级,每个乡镇只有一名专职或者兼职的统计干部,有的大镇的统计干部的任务非常重,加上现任的统计干部有好多年龄已经偏大,统计工作可能会出现后继无人的局面。随着乡镇区划调整和区乡机构改革,全区将由30个乡镇办事处合并为23个,这无疑也将加大乡镇统计人员的工作量,更为严重的是,有些乡镇的统计信息渠道将可能因此中断,统计历史数据可能不能很好衔接。
三是统计执法难度大,力量不足。随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许多单位统计违法的方式更加隐蔽,手法不断翻新,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层出不穷,加上有些地方以保护经济环境为借口,阻碍统计部门进行执法检查,有些省属、市属单位的统计违法行为我们不便采取直接的处罚手段,统计执法难度加大。另一方面,统计执法工作力量严重不足。2007年因国家统计体制改革,原商州农调队(编制6人)、城调队(编制7人)合并成立为国家统计局商洛调查队。原来由两个部门共13人承担的两项收入统计工作(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现在由区统计局承担,工作任务量大,人员明显不足。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全区统计工作的开展。
四是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低,统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在基层单位,由于统计人员身兼多职,更换频繁,业务素质差的现象比较突出;一些企业基础工作薄弱,农村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无”(即无统计管理登记、无统计台帐、无专兼职统计员)的现象比较普遍;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单位多,规模小,变动大,统计制度贯彻不力,统计基础资料不健全等,这种现象在有些部门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五是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记帐员、辅调员报酬低的问题依然存在。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记帐员报酬十多年来一直保持每月5元不变,辅调员每年也只有200元的报酬,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住户调查的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村抽样调查工作的开展。
针对以上问题,视察组建议:
一、要继续加大对《统计法》特别是新《统计法》的学习宣传工作。不但要坚持以往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法,而且要不断探索创新新的宣传手段,多方法、多途径地宣传《统计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重点应是领导干部和驻商的中、省、市、区企事业单位,并要结合即将开展的第六个五年普法活动,大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干部群众对《统计法》的知晓率。
二、要突出重点,不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的力度。要通过对一些违反《统计法》案件的严肃处理,逐步在群众中树立统计工作的权威性。
三、要继续加大基层基础工作,逐步提高农村住户抽样调查记帐员和辅调员的报酬,以提高其搞好基层基础统计工作的积极性,不断夯实基层统计工作基础,健全统计信息网络。
四、要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一是建议区上按照省、市要求,并借鉴兄弟县经验,尽快设立区经济调查中心机构,以充实和加强统计工作力量。二是要重视和加强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统计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五、要围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在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上多下功夫,使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商州的经济社会发展。
商州区人大常委会《统计法》贯彻执行情况视察组
二O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