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治国理政的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宪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
1.我国宪法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必须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必须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2.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充分发扬民主,领导人民制定出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领导人民实施宪法。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3.宪法作为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4.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5.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6.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2014年,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
7.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
——2014年,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
8.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
9.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
10.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
(转载自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