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积极预防和化解执行信访案件

发布时间:2011-11-30 来源:区法院办公室  作者:杨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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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8日上午,商州区法院通过不懈努力,成功和解执行一起标的金额达130万元的贷款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书面保证不再上访,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八年前,2003年4月,商洛市商州区农村信用联社沙河子信用社与五交化公司签订贷款协议,由沙河子信用社分两次为商洛市商州区五交化公司贷款130万元,五交化公司以其商业综合大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贷款协议签订后,沙河子信用社履行了贷款义务,在随后的约定还款期限内五交化公司仅履行了不足4万元的还款义务,沙河子信用社多次派人催要均被五交化公司以企业全员下岗、企业面临倒闭无力偿还贷款为由而未果,无奈沙河子信用社于2010年9月29日将五交化公司诉至商州区法院要求五交化公司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经我院审理后判决:由五交化公司返还沙河子信用社13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如五交化公司不履行上述债务河子信用社有权对其抵押担保物商业综合大楼房产折价或者予以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在判决生效但未进入执行环节期间,五交化公司所属的50多名下岗职工就以要求政府保障下岗职工合法权益为由多次到商州区委、区政府信访,这就为商州法院对本案的执行增添了巨大压力,此时沙河子信用社也到我院表示,如判决不能及时兑现就组织信用联社职工上访。面对该局面,商州法院党组迅速召开会议研究该执行案件,会议要求一是向区委、区人大和区政府汇报,要紧紧依靠区委、区人大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二是启动执行案件执行风险评估机制和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对该案进行评估并及时制定突发事件处置措施,防止发生群体访事件;三是由分管院长及业务庭室负责人和承办人共同组成执行工作组,对案件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人。按照院党组部署,执行局及时向区委、人大、政府领导汇报,得到了大力支持。区人大王常春主任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执行工作方案,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疏导工作,为该案和解执行奠定了良好基础。在商州法院执行干警不懈努力下,商洛市商州区农村信用联社沙河子信用社与商洛市商州区五交化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五交化公司分两笔归还沙河子信用社贷款130万元,沙河子信用社对130万元的贷款利息予以放弃。当事人已按和解协议履行。

今年是我院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达标年,我院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多措并举,预防和化解执行信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止目前已积极化解上级法院交办我院的执行信访案件6件,预防了群体信访案件发生,为商州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