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106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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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农房发〔202179

商州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局

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106号建议

办理情况的复函

杜中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旧宅基地腾退有关问题的建议收悉,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在旧宅腾退实际工作中,确有部分搬迁群众先后向区腾退办及区农房局反映已拆除旧宅测量面积与实际腾退面积不符的问题。针对搬迁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区腾退办已经组织专业机构进行了实地复核,对最终核复确认腾退面积按照旧宅腾退复垦奖补标准足额兑付到位。

旧宅拆除复垦过程中,部分非易地移民搬迁自愿腾退旧宅的群众实际拆除腾退面积超出农村建设用地规划范围由于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或进行土地占补平衡的已腾退地块,必须符合农村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区腾退办对符合农村建设用地规划范围的腾退面积进行奖补资金兑付,而超出农村建设用地规划范围的已腾退面积,所需奖补资金需由本级财政筹集专项资金才能兑付

针对群众已腾退旧宅面积不在农村建设用地规划范围内的问题,区腾退办已向区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区政府将尽快筹措资金,对各镇涉及腾退面积土地利用现状不相符的问题进行统一处理在筹措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我们将及时兑现旧宅腾退奖补资金到户。在筹集资金未到位前,由各镇(办)政府积极向有关群众做好政策解释说明,在取得群众理解的前提下,区腾退办行按照建设用地规划套合面积兑付腾退复垦奖补资金。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电话:0914-2311355

    商州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局       202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