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以人民的名义—记商洛市人大代表、商州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李三民

发布时间:2011-08-01 来源:商州区人大办公室  作者:李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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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位于陕西东南部,秦岭南麓,以“秦岭最美是商洛”而著称。丹江商洛市区段环境优美、风景如画,依江而建的丹江公园绵延十里,被命名为国家水利风景区,也是“一江清水送北京”的重要水源涵养地。徜徉在丹江两岸,陶醉于迷人的水光山色,也许你并不知道,这里面还凝聚着李三民同志的一份心血。早在10年前,他就多次在省、市人代会上提出加快丹江河道综合治理的建议。在他的执着与坚持下,丹江河道治理很快引起了商洛市决策层的重视,将其作为省市重点工程举全市之力实施,昔日破败不堪的景象变成了商洛最亮丽的风景线。

李三民,商洛市商州秦都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陕西省第十届人大代表,商洛市第一、二届人大代表,商州区第十四、十五、十六届人大代表,他同时还是商洛市第一、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商州区第十四、十五、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许多与李三民相熟的人都说,他不但办企业是一把好手,而且当代表也很有两刷子。还有人拿李三民的名字说事,说他是体恤民情、替民说话、为民谋利,这样的诠释,其实正是对李三民的真实画像。
创业:农民出身的企业家
李三民,出生于商洛市城郊的一个农民家庭,自幼丧父,母亲含辛茹苦把他养大。“要吃老鸹拉下的,也要比别人起得早。”儿时母亲对他说过的这句话,至今仍清晰地印在他的脑海里。从幼年起,他就学会了吃苦,学会了勤奋,学会了自强不息。他15岁就到原商县红旗建筑社做瓦工,至今已在建筑行业摸爬滚打了35年。早在1987年,李三民就在建筑行业脱颖而出,率先创办了乡镇企业建筑工程公司。历经15年艰苦创业和顽强打拼,到2002年,成功组建商洛市商州秦都建设有限公司,此后又注册成立了商洛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逐渐成为商洛建筑行业的一面旗帜。
“铸精品工程,树秦都品牌”,是秦都公司的企业灵魂,是李三民不懈的追求。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李三民本着向企业负责、向社会负责的精神,始终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企业宗旨,倾尽全力为社会奉献质量过硬的精品工程、放心工程。秦都公司成立10年来,承建了几十项工业和民用建筑,每一项工程都在加强企业管理、创建文明工地、确保建筑质量等方面做到了以优取胜,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从未发生一起质量安全事故,受到了建设单位和广大业主的广泛赞誉。秦都公司连续被省政府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多次被商洛市委、市政府评为“纳税大户”、“优秀乡镇企业”、“建筑业先进单位”等,被中国企业信用评价管理中心授予“陕西省十佳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李三民同志也逐步成长为闻名商洛的民营企业家,先后荣获商洛市劳动模范、陕西省劳动模范称号,被新华通讯社新华网陕西频道、陕西省文化经济交流协会评选为“三秦名人”,被市、区两级10多个部门聘请为廉政执法监督员。李三民办公室琳琅满目、金光闪耀的各种奖牌、证书和锦旗,真实记录了他成长的轨迹和奋斗历程。
履职:为了人民的重托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这句话对李三民来说,不再只是一句口号,一条标语。他把当好代表、为民代言作为自己的座右铭,用实际行动印证了“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深刻内涵,使代表这一称谓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可。
他经常学习各种法律知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民意和经济社会发展动态,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议政能力,随时准备为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谏言献策。
他十分关注公检法机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执法工作。早些年,针对有些基层派出所和人民法庭面临“无住房、无交通工具、无办公设备”的窘境,他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多次在各级人大会议上提出建议,并多方进行呼吁。此后,随着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和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全面铺开,到2009年,这些单位彻底告别了“三无”历史,派出所和法庭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极大改善。
市、区两级公检法机关进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多次组织开展了析案明理活动。李三民每次都被邀请到会作重点发言,对多起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他总是提前充分准备,请教专家和律师,力求吃透案情、弄清问题,既深刻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教训,又真诚地提出有价值的工作建议。他虽然学历不高,也并非专业人士,但他总是坚持以案说法,以理服人,举一反三,受到好评。
他积极响应建设商洛山水园林生态城市的号召,以己之力推动环保基本国策落实。市区饮用水源地周边农家乐发展迅速,生活污水排放直接威胁用水安全,他不失时机地提出治理对策。城区酒店餐馆油烟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他在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专门向有关部门递交了自己的建议。在视察节能减排工作和常委会审议发言时,他既提出了加强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刚性指标实行一票否决等宏观管理措施,又强调要从每一个单位和个人做起,在节能方面做到随手关灯、少开空调、及时关闭电脑。这些建议紧密结合实际,又便于操作,被环保部门及时采纳。
他为发展教育事业倾注了许多心血。有一年,得知孝义镇、板桥镇部分小学生面临辍学,李三民立即赶往当地,在当时企业还很困难的情况下,拿出1万多元,资助了40多名学生,给他们送去了书包和文具,鼓励他们好好上学。由于城区学校教育资源不均衡,一度引发择校问题突出,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李三民依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及时提请教育主管部门纠正了对重点学校划分学区的做法,让学生公平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2011年1月,商州区被省政府命名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区。在视察《道路交通法》执行情况时,他又大声疾呼,对城区较大的中小学校实行错时放学,并加大交警执勤疏导力度,缓解高峰期交通拥堵,确保中小学生人身安全。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关爱留守儿童成长、科学论证校点撤并等等,都引起了他的极大关注。
10多年来,李三民认真履行代表的光荣职责,积极参加省、市、区人大组织开展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以及各种会议不下百余次,内容涵盖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对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活动他都认真对待、热情参与,体现了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他敢作敢为,仗义执言,以满腔热情为民代言、替民说话,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展示了一名人大代表的民本情怀和骄人风采。
奉献:做有良心的责任企业
为政府排忧解难,为群众多办实事,是李三民一贯的追求。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他从不偷工减料,不偷逃税款,不拖欠民工工资。他对农民工兄弟怀有深厚而朴素的感情,对有些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深恶痛绝。“农民工干的都是重体力活,挣的是辛苦钱,克扣、拖欠他们的工资,那不是人干的事。”他多次这样说。十多年来,秦都公司以每年安排160多人的规模,使一大批农村劳动力实现了不出远门就能挣钱,并逐步走上了脱贫致富道路。
李三民深知做人的本份、做企业的良知和当代表的职责所在,十分注重践行企业的社会责任。秦都公司多次被市、区地税部门评为“纳税大户”和“诚信纳税企业”。仅2010年秦都公司就缴纳税款460多万元,这在当地经济并不发达、行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实属不易。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李三民第一时间慷慨解囊,成为商洛首批捐款的企业家之一。
企业职工生病住院,无论在本地还是外地,他都要专程看望,并送上慰问金。
每年春节前夕,他都要拿出数万元资金,购买米面油送到困难职工手中。
他还出资帮助孝义李河滩村修复水毁河堤,出资建设文卫路等城市道路,出资举办市直机关和城建系统篮球比赛……
怀着对人民群众的忠诚和对代表职责的敬畏,李三民坚守并实践着自己的诺言。“只有企业发展壮大了,才能为奉献社会、回报人民创造条件。深深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心里装着老百姓,才能把代表当好。”履职的动力源于人民,肩负重托不容懈怠,李三民就这样不知疲倦地奋斗着、奉献着。
(作者系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